近日,武義縣法院對被告人陳浪等52人涉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。首要分子陳浪犯聚眾斗毆罪、尋釁滋事罪,數(shù)罪并罰,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;其他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至6年不等。
經(jīng)審理查明,2018年5月以來,陳浪、蘇才學、余江、劉朋飛、魯?shù)?、曾濤通過QQ、微信等網(wǎng)絡社交工具,分別建立了“南方戰(zhàn)將”“忠彝社”“忠義堂”“神秘組織”“四方戰(zhàn)將”等微信群和QQ群,便于組織人員參與打架等違法犯罪行為,形成了多個惡勢力犯罪集團組織。其中,以被告人陳浪為首的“南方戰(zhàn)將”多次與以被告人魯?shù)涞热藶槭椎摹八姆綉?zhàn)將”因瑣事爭吵,相約斗毆,擾亂社會秩序,社會影響惡劣。
法院認為,上述各組織之間時分時合,多次因瑣事糾集人員約架,目無法紀,共同或分別結伙他人多次持械聚眾斗毆,人數(shù)多、規(guī)模大,社會影響惡劣,其行為均已構成聚眾斗毆罪;共同或分別結伙他人多次隨意毆打或持械威脅、恐嚇他人,情節(jié)惡劣,構成尋釁滋事罪;骨干成員相對固定,以暴力手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,擾亂社會秩序,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,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,依法從嚴處罰。